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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問與答

股票過戶相關問題

 


Q1: 

我從集保買賣股票,如何辦理過戶及開戶手續?

過戶:證券集中保管公司會將其參加人編製股票所有人名冊及集保所保管股票號碼,連同媒體資料送交公司,由集保專戶轉出,記載於股東名簿,視同辦理過戶手續。

開戶公司依集保公司股票所有人名冊所記載之通訊地址,逕行通知未辦理開戶之股票所有人,並辦理開戶手續,股東於接到新戶印鑑卡時,須核對印鑑卡上之資料,並加蓋新印鑑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寄回本公司,即完成開戶手續。

Q2: 

如何辦理股票繼承過戶?


  1. 被繼承人股票。
  2. 股票繼承人印章。
  3. 股票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4. 繼承系統表及分配協議書。
  5. 繼承人現在部份戶籍謄本。
  6. 繼承人之印證證明(繼承人為未成年時,應加附法定代理人之印鑑證明)或國民身分證正本(繼承人委託他人辦理者,須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7. 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
  8. 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
  9. 在本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應提具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
  10.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海基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文件,如繼承人限於身分特殊或其他原因不能親自來台辦理者,應出具經合法認定之委託書,委託台灣地區第三人代為辦理。

Q3: 

如何辦理股票贈與過戶?

填蓋妥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並加蓋贈與人及受贈人印鑑於股票上,並檢附國稅局定核發之贈與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贈與標的係為股票者)。


Q4: 

持贈與稅完稅證明書(贈與標的係「現金」),股票可否辦理過戶?

稅捐稽徵機關依贈與事實受理申報,所核發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證明書載明贈與標的係「現金」,並未載明其用途者,不得僅憑該證明書即認定受贈人係以受贈現金購買股票准予辦理過戶。


Q5: 

將股票過戶給子女是個人意願,為何一定要辦理贈與,而不能直接繳交交易稅?

  1. 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2.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者,不在此限。

Q6: 

辦理繼承過戶、名義變更等,使用之印鑑證明、戶籍謄本,因為還有其他公司股票要過戶,可以檢附 影本嗎?

經本公司股務承辦人核對正本後,於影本上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承辦章,即可受理。


Q7: 

上市公司股票之私人間讓受,其每股成交價格如何認定?

不經由證券市場買賣之上市股票,應按買賣日前一日該種類股票市場收盤價為準。(未上市公司股票係以買賣日前一個月淨值為依據)


Q8: 

上市公司股票之私人間直接讓受,所定之前後二次受讓行為相隔不少於三個月,要怎麼計算?

  1. 私人間之直接出讓與受讓行為,應各算一次。
  2. 讓受行為之起算,應以讓受行為之日為準,無法證明時,以受讓人向公司申請變更股東名簿之日為準,惟於同一日出讓或受讓同一證券戶,其累計數量不超過一個成交單位者 (一仟股),得作一次計算。

Q9: 

經法院拍賣或強制執行的股票,其股票及過戶申請書出讓人欄,如何讓人簽名或蓋章?

不必在股票及過戶申請書出讓人欄蓋章,以法院權利移轉證明替代即可。


Q10: 

證券買賣的交易稅是多少?

現行證券交易稅為股票成交總值之千分之三。


Q11: 

若家住外縣市,如何辦理股票過戶?

如果股東不刻前來過戶,可以郵寄的方式寄至公司辦理,收件後會儘速處理。


Q12: 

由證券市場買進之股票未辦理過戶,且將買進報告書及證券交付清單遺失,是否可以辦理過戶?

買進報告書及證券交付清單遺失,係無法證明取得股票來源應向原原買進之證券商申請補發,如該證券商被合併而無法取得,應向交易所申請證明(15年內),逾15年者,應向法院申請認證書。


 

(台塑企業 台塑公司提供,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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